原告某银行高新支行。本律师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,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张1。被告张2,系张1丈夫。被告张3。被告李某,系张3之妻。被告张4。被告王某,系张4之妻。被告张5。被告... 查看详情 >>
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(2015)桓刑初字第312号公诉机关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检察院。被告人吴某。本律师为被告人吴某的辩护律师,山东泰中律师事务所律师。案件背景2010年底至... 查看详情 >>
公诉机关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检察院。被告人李某。被告人张某。本律师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,山东泰中律师事务所律师。公诉机关指控:1、2017年6月6日20时许,被告人张某骑摩托车行至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张XX、迟XX与被告闵XX、中国XX公司(以下简称“XX公司”)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本院立案受理后,依法组成合议庭,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张XX、迟XX及共同委托诉讼... 查看详情 >>
原审法院认定,2012年2月14日至2013年2月4日期间谭XX多次向管XX借款,共计85万元。2014年5月10日经双方对账并签订协议书,载明谭XX自2012年2月14日至201... 查看详情 >>